记者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,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、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划定,各专业类别控制分数线如下: 一、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专业(含对口职教师资、高职班):本科210分,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;专科180分。 二、音乐类专业 1.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①音乐学类专业(含对口职教师资、高职班):本科245分;专科215分。 ②音乐舞蹈类专业(含对口职教师资、高职班):本科245分;专科215分。 2.音乐理论、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: ①音乐理论、作曲类专业:本科230分;专科220分。 ②音乐表演类专业:本科290分;专科265分;音乐表演类专业声乐(美声、民族唱法)、合唱、歌剧表演、民乐、钢琴、钢琴伴奏、手风琴、双排键电子琴、管乐、打击乐、弦乐各专业本、专科分数线均要求“视唱练耳及乐理(三)”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;音乐剧、声乐(通俗唱法)、流行歌舞、流行器乐各专业本、专科分数线均要求“视唱练耳及乐理(三)”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。 三、表演类专业: 1.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:本科325分;专科305分。 2.播音主持类专业:本科230分;专科215分。 3.舞蹈类专业:本科280分;专科255分。 4.时装表演类专业:本科320分;专科280分。 5.戏曲表演(川剧)专业:专科335分。 四、编导类专业: 编导类专业:本科225分;专科215分。 五、体育类专业: 体育类专业:本科70分;专科65分,甘孜州、阿坝州、凉山州考生55分。 注: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分,美术、播音主持、编导类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,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。(本报记者) |
|
|
|
|